江西省龍獅運動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江西省龍獅運動協會。
JIANG
XI PROVINCE DRAGON AND LION DANCE SPORTS
ASSOCIATION.
第二條
江西省龍獅運動協會是管理江西省舞龍舞獅運動的全省群眾性體育團體,是江西省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按照國家的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團結和依靠全省舞龍、舞獅運動愛好者和工作者,推動我省舞龍、舞獅運動發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和奧運爭光計劃,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增進與國內外舞龍、舞獅運動組織和運動員之間的友誼與合作,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為發展舞龍、舞獅運動貢獻力量。
第四條
江西省龍獅運動協會是代表江西參加相應國內外龍獅體育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江西省龍獅運動協會位于江西省體育局群體處109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任務是按照國家體育行政機關和體育組織有關規定,舉辦以下各項活動:
(一)積極開展群眾性舞龍、舞獅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提高舞龍、舞獅技術水平,為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體育作貢獻;
(二)組織舞龍、舞獅比賽及訓練工作;
(三)
擬定舞龍、舞獅競賽辦法及制度,報請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施行,組織舞龍、舞獅運動的科學研究工作;
(四)組織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業務學習、考試,并協助體育行政主管部門作好等級裁判員的評定工作;
(五)總結交流經驗,表揚先進;
(六)向國內外宣傳、介紹、推廣舞龍、舞獅運動,組織參加或主辦有關國內外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各設區市、縣(區)及行業、大專院校體協龍獅運動協會及本會所認可的其他舞龍、舞獅社團組織,以及熱愛龍獅運動、具備本運動項目專長的技術骨干,承認本會章程,自愿申請加入本會,經委員會批準,成為本會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三) 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三) 由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協會放映情況,提供有關部門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及時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代表大會或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協會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聽取提交協會的工作報告和專項委員會工作報告;
(四)討論提交協會的提案,形成和發布有關決議;
(五)審議協會財務工作報告;
(六)調整機構、協會換屆和其他必需事項;
(七)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委員會是會員代表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用;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十一)
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名譽主席一人、顧問若干人。
第十九條
委員會須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委員會。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委員會必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四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主席為羅水保同志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或委員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社會資助、工礦、企業贊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委員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觀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施行,解釋權屬江西省龍獅協會委員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